非居民可以自由地在马来西亚投资任何形式的令吉资产。非居民也可以自由汇出在马来西亚的出售收益,盈利,股息或任何投资收入。
“令吉资产”是指-
非居民是可以对其从2005年4月1日起投资的令吉资产于特许陆上银行或者由特许陆上银行委任的海外支部进行对冲。
请向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确认必须获批准的交易。
申请可以通过网上提交于http://www.bnm.gov.my/fxadmin.对于没有网上表格的申请,申请者可以通过书面提交申请寄至以下地址:
董事
外汇行政部门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
道路拿督Onn
50480年吉隆坡
传真: 03-26913266 / 03-26937732
关于外汇行政条规的资讯可以在www.bnm.gov.my fxadmin.寻获。关于外汇行政条规的见解可以通过BNMLINK, BNMTELELINK或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电话1 300 88 5465查询。